军委装备发展部某中心已于2022年4月28日,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“技术基础”板块发布了技术基础2023年度计划共用需求项目指南,共16条公开需求信息(另有251条涉密信息请按照网站“服务指南——涉密查询流程”要求,到网站各分中心现场查询),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技术基础相关专业研究的单位参加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
1.允许多家单位自愿联合申报,但必须明确唯一主责单位。支持项目数为1的指南条目,联合承研单位不能超过3家(不含);支持项目数大于1的指南条目,联合承研单位数不受限制;
2.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
3.申报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;如同时存在多个正式名称的,应用与银行账户名一致的单位名称申报;
4.不接受军队单位独立或者联合的申报,不接受外资参股单位的申报。
(二)申报内容
1.立项论证报告必须满足指南条目所列研究目标、技术指标、进度、成果形式、经费限额(含年度经费限额)等全部要求;根据自身研究条件和基础,申报单位可将研究周期为2年的项目提前至1年完成;
2.对支持项目数为1的指南条目,立项论证报告应涵盖全部研究内容,不可只申报部分研究内容;对支持项目数超过1个的项目包,按指南条目备注中的要求针对特定或全部研究内容进行申报。
(三)其他
1.项目组成员应为中国国籍;
2.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项目(包)不能超过5个(含);
3.不受理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、尚在处罚期内的单位的申报。不受理因学术不端、科研诚信不佳、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被通报或者进入黑名单,尚未解禁的申报人。
本年度申报的有关要求以及使用的申报软件,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化,请认真阅读附件10“常见问题解答”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申报材料
1.申报单位请使用项目填报客户端软件,填报相关信息并生成上报文件(见附件1,请下载安装。填报客户端软件使用中如有疑问,请咨询技术人员,联系电话010-89061600-804、815。该软件要求将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首页用盖章后的扫描件代替);
2.申报电子材料(光盘形式)包括:项目填报客户端软件生成的数据包、《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》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《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》《项目经费概算说明》《申报单位信息表》;标准制修订项目生成《国家军用标准立项论证报告》,无需提供《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》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,其他要求相同。除数据包外,其他文件请使用pdf格式(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《国家军用标准立项论证报告》《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》《申报单位信息表》《项目经费概算说明》封面均须为盖公章的扫描件);
3.申报纸质材料包括:《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》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《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》《项目经费概算说明》(仅经费限额500万以上项目提供)《申报单位信息表》等(格式见附件2—附件9)。以上材料各1份,A4纸双面黑白打印,普通装订,不得胶装(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《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》《申报单位信息表》等,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);
4.联合申报项目的,所有单位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《申报单位信息表》1份,《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》封面应该加盖所有单位公章。
(二)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
1.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电子版命名规则:对应指南项目(包)编号-专业类别-项目包名称-项目名称(若有)-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-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;
2.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电子版命名规则:对应指南项目(包)编号-专业类别-项目包名称-项目名称(若有)-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-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;
3.项目经费概算说明电子版命名规则: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-专业类别-项目(包)名称-经费概算;
4.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电子版命名规则: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-登记表;
5.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: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-信息表;
6.项目申报数据包电子版命名规则:系统默认输出,加上申报单位合同公章名称。
(三)注意事项
1.《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》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,一经核实,取消该项目(包)参评资格;
2.《立项论证报告》填写的指南编号、名称必须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(项目支持数大于1的项目名称除外)。对于项目包中包含的多个项目,具体名称格式应为:“项目包名称(子项目名称)”;
3.项目申报经费和年度经费均不得超过指南对应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;
4.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及以上系统可读;
5.申报项目前,须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注册认证。注册认证流程参见网站服务指南。
三、申报咨询与受理
(一)事项咨询
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需求对接。有关申报的具体程序与要求相关咨询事宜,请在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、下午13:30-17:30拨打联系电话010-84380109(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0)。
(二)材料受理
申报材料采取现场集中受理方式,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。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。存在以下情形的,形式审查不予通过:
1.申报材料不齐全;
2.申报项目的指南编号、名称、研究周期、经费等与需求信息不符;
3.申报单位中存在保密资质不满足申报课题密级要求的情况;
4.申报单位或联合承研单位为军队单位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等单位。申报单位被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、尚在处罚期内的;
5.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。受疫情影响不能到现场提交材料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打印的除外;
6.申报项目负责人未通过我中心组织的科研成果查重被通报,时间不满两年的;
7.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。
集中受理时,各单位申报的全部《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》需单独放入一个文件袋中,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(包)编号、专业类别、项目名称、申报单位、申报人及联系方式。
受理时间:5月12日-13日(上午8:30-下午18:00),逾期不予受理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、减少人员聚集,请提前预约报送材料时间并按时到达现场;现场优先受理已预约单位报送的材料。预约电话:010-52207598,13810152906,13488873381,15901240864。
受理地点:北京市天泰宾馆,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(具体地点见宾馆大堂指示)。
四、评审与结果反馈
(一)项目择优评审分为初审(盲审形式)和会议评审。
(二)对于指南中项目支持数为1的项目,超过5个单位(联合申报的,视为1个单位)申报的需进行初审,不超过5个(含)的直接采用会议方式评审。对于指南中项目支持数大于1的项目,直接采用会议方式评审。
(三)初审和会议评审均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,不安排现场答辩。
(四)会议评审结束后,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附件:
1.技术基础计划申报系统—中心版
2.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
3.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立项论证报告初审版(联合承研)
4.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
5.技术基础科研项目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(联合承研)
6.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论证报告会议评审版
7.项目经费概算说明
8.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
9.申报单位信息表模板
10.常见问题解答